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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甘肃省第六届“人民满意的公务员”“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和记一等功公务员一等功公务员集体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7-08-18    作者:28365365tw五大联赛    来源:系统    阅读次数:     保护视力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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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党委、县委各部门、县直各单位:

     根据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人社局《转发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开展甘肃省第六届“人民满意的公务员”“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和记一等功公务员一等功公务员集体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酒人社〔2017〕412号)精神,现就做好我县评选推荐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1、人民满意的公务员、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记一等功公务员和记一等功公务员集体初步人选,必须从全县各行政单位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干部中推荐产生。

 2、各乡镇、各部门要求推荐1名个人和1个集体,即:1名“人民满意的公务员”或记一等功公务员、1个“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或记一等功公务员集体。各部门推荐时,包括下属参公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干部。

 3、推荐评选工作及评选条件要严格按照《公务员奖励规定(试行)》规定进行,推荐的对象应重点向基层和工作一线倾斜,坚持标准,好中选优,确保质量,切实将品德高尚、事迹突出、群众公认的个人和集体推荐上来。特别要把近几年各乡镇、各部门涌现出来的受到县级以上表彰奖励,在人民群众中有良好口碑和影响的集体和个人作为重点。

 4、推荐评选工作要全程公开公正,充分发扬民主,多渠道倾听干部群众意见建议,各单位要严格审核把关,确保推荐对象质量。

 5、此次推荐评选工作,时间紧、要求高,各乡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务必于2017821日下午6时前,将拟推荐的集体和个人材料(含电子版)报送至县人社局人力资源股。具体材料包括:推荐报告(内容包括评选推荐工作情况、推荐对象主要特点及实绩、推荐意见等)、《推荐对象汇总表》、《初审推荐表》、2000字事迹材料、推荐对象近五年来受到县级以上表彰奖励情况(复印件)等。各乡镇、部门要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时限和要求报送推荐对象有关材料,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受理补报。

相关表册请登录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下载打印(业务之窗--省公务员局--考核奖惩处--8月4号文件)。

联系人:薛莉       联系电话:4420501

 关于做好甘肃省第六届“人民满意的公务员”“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和记一等功公务员一等功公务员集体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zip(点击下载)

                      

  中共金塔县委组织部              中共金塔县委宣传部     金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8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