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党委,县委各部门,县属各单位党组织:
为深入贯彻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根据市委组织部和县委的有关要求,决定举办全县科级干部学习贯彻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暨新一届村(社区)干部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培训时间:8月30日(星期三)-9月2日(星期六),利用4天时间,分3期举办,每期学时1.5天。
培训地点:县行政服务中心六楼会议厅。
二、参训范围
各乡镇(街道),县委各部门,县属各单位科级干部(包括非领导职务干部),各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
第一期(8月30日-8月31日):乡镇、街道党政主要领导,县委各部门、县直各部门及二级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
第二期(9月1日):各乡镇、部门、单位部分科级干部,约320人。
第三期(9月2日):各乡镇、部门、单位部分科级干部,约310人。
三、组织实施
1、各单位要将本单位(系统)参训范围内的科级干部进行统筹安排,分批参加培训,其中:第二期、第三期人数要均等,参训人员名单务必于8月29日(星期二)上午12:00前上报县委组织部干部教育培训组(名单纸质版和电子版均上报,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电子版通过金塔干教QQ群上报),下属单位由主管部门统一上报;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的参训情况及食宿情况(标明“是否食宿”)报县委组织部组织组。
2、各参训领导要自觉遵守培训纪律,培训期间须提前10分钟进入会场,不得迟到、早退、派人顶训、无故缺席,确遇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培训的人员要严格履行请假手续,书面报县委组织部干部教育培训组备案;培训结束后,每位参训科级干部结合各自岗位特点和工作实际,撰写一篇1000字左右的学习心得,于2017年9月6日前,由各单位将电子版统一报县委组织部干部教育培训组。
3、县委组织部负责参训人员的调训、组织、考勤、学时核计,村书记、主任食宿安排;县委宣传部负责新闻宣传工作;县委党校配合县委组织部做好参训人员的调训、组织、座次安排、会场布置、考勤等会务工作;县行政服务中心负责辅导授课期间的会场服务、后勤保障服务以及专题辅导视频播放工作;县电视台负责全程录制各常委专题辅导视频资料,并配合县行政服务中心播放专题辅导视频。
附件:中共金塔县委组织部关于举办全县科级干部学习贯彻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暨新一届村(社区)干部培训班的通知及附件.zip
中共金塔县委组织部
2017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