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酒泉市人社局《关于将金塔县能源局、金塔县食品药品稽查局、金塔县机关事务局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范围的通知》文件精神,经酒泉市人社局审核审定,现将我县符合参公登记条件的人员,在全县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17年9月4日——9月11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各界以书面或电话形式监督举报,对公示期间反映出来的问题,将严格按照政策规定,认真进行核实,凡情况属实的一律取消登记资格。公示期间无异议,将上报酒泉市人社局,按政策规定予以登记。
监督电话:金塔县人社局 4420501
附:金塔县符合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示名单(7人).zip
金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