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批省级各类文明单位的测评、考核和验收工作,由省文明办委托各市州文明办进行。根据《甘肃省文明单位测评细则》(修订版)及要求,验收组成员认真听取了县委组织部的创建工作汇报,审核了相关材料,采取实地考察的方式,深入组工文化室、部史部风展馆、道德讲堂,现场查看了创建环境和硬件设施。
验收过程中,验收组对县委组织部省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总体呈现出领导高度重视、创建材料规范完备、工作载体特色鲜明、创建工作成效明显等特点。期间,考核组对县委组织部志愿者服务、道德讲堂等活动开展中的一些创新做法进行了详细询问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