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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金塔县委组织部关于做好基层党组织书记选举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6-05-13    作者:组织组    来源:本站原创    阅读次数:     保护视力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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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组部发〔2014113

 

中共金塔县委组织部

关于做好基层党组织书记选举工作的通知

 

县直各党(工)委:

为认真落实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和习总书记“增强管党治党意识、落实管党治党责任”的要求,真正让广大基层党组织书记把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承担好、落实好,努力构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建工作格局,针对我县各机关事业单位书记消化后,党建工作无人抓、无人管的情况,现就做好基层党组织书记选举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举程序

基层党组织书记的选举要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的程序,召开党员大会或党代表大会进行选举,严禁随意指派或不按程序选举情况发生。要坚持从上到下的原则,先组织实施党(工)委的选举,再组织实施党(总)支部的选举;选举产生的党(工)委委员及书记报县委审批,选举产生的党(总)支部委员及书记由各党(工)委审批。

二、职数设置

党(工)委一般设委员5-9名,其中设书记1人,副书记1-2人;党总支一般设委员5-7人,最多不超过9人,其中设书记1人,副书记1人;党支部一般设支委委员3-5名,最多不超过7人,其中设书记1人,设副书记1名(党员人数不足7人的党支部,不设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支部书记1人,必要时增设副书记)。

三、拟推荐人选范围

按照“一岗双责”和落实党建主体责任的要求,党组织书记要由是党员的行政一把手兼任,行政一把手不是党员的,由是党员的班子成员兼任。

四、时限要求

各党(工)委书记选举要于1020日前结束,各党(总)支部书记选举要于10月底前结束。选举结果要严格按照审批程序报批,报组织部备案。

 

中共金塔县委组织部

20141011

 

    金组部发〔2014〕113号中共金塔县委组织部关于做好基层党组织书记选举工作的通知.(请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