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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党代表分组活动制度(试行)

日期:2013-05-02    作者:党代表联络办    来源:本站原创    阅读次数:     保护视力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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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增强党代表责任意识,提高党代表履行职责的自觉性,充分发挥党代表在闭会期间的作用,根据《金塔县各级党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要求,制定本制度。

一、县党代表分组活动,是指党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县委组织部党代表联络办公室根据代表产生渠道、所在区域或行业,对党代表进行分组,有代表组依照代表权力和职责的有关规定,组织代表开展调研视察、联系群众、学习培训及参加有关党内活动等。

    二、每位县党代表编入一个代表组。每个党代表小组设组长、副组长各1名,联络员1名组长、副组长、联络员由本小组党代表兼任。

三、党代表因工作单位变动等原因而出现代表党组织关系变动的,县委组织部党代表联络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对代表分组及时作出相应调整。

    四、党代表分组活动主要内容是:组织党代表学习交流观摩、开展调研视察、参与重大事项讨论研究、学习政治理论及县委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开展民主议事会和民情访谈等。

、党代表组活动一般每年不少于2,由组长或组长委托副组长组织开展活动,具体的活动时间和内容,由各小组根据年度活动安排和实际情况确定,重要活动要向县委组织部党代表联络办公室报告

、每次党代表小组活动须有五分之四以上党代表参加方可进行。组长应提前将活动时间、地点、内容和方式等通知本组全体党代表,以便党代表安排好本职工作,做好相关准备,准时参加活动。一般情况不得请假,如果党代表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活动时,应事先向组长请假。

各代表组要建立《党代表活动登记薄》。每年年初和年底向县委组织部党代表联络办公室报送代表组年度活动计划和总结。

、党代表小组在活动中可以对各方面工作提出建议、意见,由组长负责归纳整理后报县委组织部党代表联络办公室研究处理,但不直接处理问题。

九、党代表所在基层党组织要为代表参加代表组活动提供必要的保障。

十、党代表小组活动结束后,应当将活动开展情况及时向县委组织部党代表联络办公室汇报。